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关于2015年清明节假期安排通知,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,2015年清明节放假相关事项安排如下:
4月4日(星期六)周末放假一天,4月5日(星期日)为法定假期休息一天,4月6日(星期一)补休一天,共计三天。
4月4日(星期六)周末放假一天,4月5日(星期日)为法定假期休息一天,4月6日(星期一)补休一天,共计三天。
请各部门、各地事务所提前做好本部门的工作安排,节假日前要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工作,认真做好安全保卫、卫生防疫、防火等各项工作,遇有突发情况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,确保各位员工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祝大家工作顺利,万事如意!
2015年3月24日
2015年3月24日